企业债务如何处理设备?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企业法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你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对生产设备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直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个人独资企业)破产以实现债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破产申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制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方式折价处置后,价款在规定期限内缴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管理人对上述款项应及时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
以机器设备出资设立企业或在企业存续期间,将属于企业的机器设备作为实物出资进行增资扩股等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在实务中,出资人或企业将机器设备出资或增资扩股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由出资人、企业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投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出资人、企业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出资人、企业将以上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对外投资、分配利润。企业对外投资,应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将机器设备提取折旧计入成本,通过利润分配形成企业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后,可依法将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
二、转让、出售。企业可依法将属于企业的设备作价转让、出售。对于转让出售机器设备的价格,可自行商定,但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价。
三、抵押。企业将属于企业的机器设备进行抵押的,需要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对于抵押物的机器设备的价值,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由双方约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上述对外投资、分配利润、转让、出售、抵押等属于市场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只要由具有处置权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