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分红要交税吗?
先明确一个概念:分红,是公司经营所得的盈利部分向股东发放的资金和物质报酬(《公司法》第167条)。而股利,是指公司为股东提供的、并按其持股比例进行分配的资金收益。二者区别在于是否来源于公司的净利润。 股利收入属于所得税的征税范围;而分红未必属于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具体还要看分红来源。
如果企业的利润总额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仍有盈余,且没有用于连续投资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那么,企业将剩余的利润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股东,就产生了分红。此时,分红所得应计入到应税收入的“营业外收入”中,并按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用以前的利润补亏或者用来继续投资,则产生的现金流不作为红利处理,也就无须交纳所得税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由于不存在“免征”“减征”的问题,因此无论经营获利与否都要缴纳20%的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存在分红一说,企业将税后利润全部发给股东也只能视作股东对企业的再投资而已。
有些企业因为处于发展期等原因并不想分红,而是把资金留在企业账户上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就可以不做分红处理,当然也不存在纳税问题了。但如果不考虑资本金问题,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发展的行为是会受到税务稽查的!税务部门有权核定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如果查出企业有少报或少提现的情况,除补交所欠税款外,还需按少缴金额缴纳50%~70%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