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算出口吗?
不算, 出口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加工的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制成品或者进口原料通过出售、交换、赠予等方式让渡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个人或者其他国家(地区)政府机构,并且自首次出发抵达我国关境的货物。 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所生产的商品出口,不计入统计范围内;而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原材料,在加工完成后出口的,应统计在出口总额中。
从贸易方式上看有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两种方式。其中一般贸易方式的出口,指中国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后,将货物运至中国境外的情形; 而边贸是指出口货物不在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而是直接从海关指定场所以及沿海、沿江沿岸或内地设厂的生产企业直接装车(船),经口岸海关放行后,运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