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润可以当费用吗?
明确一点公司贷款是不存在盈利一说的 银行以利息收入为唯一的收入来源,发放贷款赚取利差,所谓利润也就是放贷后多出来的钱(营业收入-营业支出) 而贷款的财务成本主要包括以下:
1、资金成本:银行贷款需要还本付息,民间借贷一般约定年利率24%,超过36%的部分属于高利贷不予保护;借款时提前扣除“砍头息”也存在违法嫌疑,这些都是成本;
2、管理成本: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助、提成,管理部门的费用等;
3、税费:包括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其他:比如因借款产生的律师费、法院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 当然,还有些不常见的成本例如:过桥费、垫资费、咨询费、公证处费用等等,一些融资顾问会以此为由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但是这些费用是否真实发生并且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列举的都是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而题主提到的贷款佣金和手续费其实包含了前面所说的所有费用,只是这些费用究竟如何入账以及计入什么科目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有三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直接法,即上述第四点中所列的其他费用实际发生后据实计入当期损益(利润总额);
第二种是分摊法,也就是将上述各种费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摊;
第三种是间接法,这也是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方法,即将上述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对于借贷双方而言,由于最终都要结转到当期损益从而影响所得税费用的计提,因此本质上这三种方法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