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一般几份?
2019年,一个朋友跟我说他投资了一个项目,问我意见,我看了看合同,告诉他,“你被坑了”,后来果真如此。 那个朋友的公司和我公司有业务往来,认识了很久。有一次聊天,他说要投资一个项目,问我的意见,我把那家公司的底细调查了一下发给了他,并告诉他,“我认为你不该投资这个项目,A公司资金紧张,B公司实力一般,C公司没多大问题但是和AB两公司没有什么业务往来,D是个人,没有实际的公司,这个钱打过去恐怕很难要回来”。
朋友看了我发的信息,回复我说,“我已经把钱打过去了,不能反悔了吧!” 我说,“你已经打了就打了,不过我说的这些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既然你自己决定要投,那就做好败诉的准备吧”。 后来果然出了问题。过了一段时间,那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想和我见一面,于是我约了他。见面之后,他把那份签了三方协议的合同拍在我面前,对我说,“你看,这是公证处公证过的,法律效力不受时间限制,我们已经签了,你不能反悔了吧!” 我看了一下合同,确实是公证处公正的。 当时我想起来了《三国演义》里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我对朋友说,“这个案子我们赢定了,因为公证书里面签的是‘赠与’而不是‘借款’”。 后来起诉到法院,果然是这样判的。
所以,如果是我,我不会签那种盖了公章的空白协议,如果必须签字,我一定签字后拿到对方盖章或拿回公司加盖公章。 我不会把自己的位置放在风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