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民爆企业的区别?
简单说,化工是研究各种物质(包括元素、化合物、高分子等)在常温常压下的性状和变化规律并服务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学科;而民爆则是为了实现某种特殊功能而在特定条件下激发某些物质的变化来获得相应效果。
从这两个字面定义就可以看出,化工偏重于“化”,民爆偏重“爆”。也就是说化工主要是通过化学方法改变材料本身性能来实现其功能,而民爆则主要依靠物理方式刺激目标物发生特定反应达到要求。
举例来说,炸药中的硝胺类炸药主要是由硝酸酯键加聚而成的高分子爆炸物,其在临界温度以上会发生非常快速的自动氧化分解反应,从而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产生冲击波效应造成建筑物的破坏甚至人身的伤亡;这是典型的化工产品—硝胺类炸药的合成及化学反应过程。
而我们平时所熟悉的爆竹之所以会发出声音就是因为其中含有碳氢化合物(如丙烷、丁烷)这些燃料气体受高温或压力的作用发生聚合反应或部分燃烧释放热量使体积膨胀速度加快导致内部气体密度减小形成声波向外传输所致——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而不是化学变化!所以虽然看起来也像爆炸一样“轰”的一声,但其实质却是化学能转换为机械能的过程而非化学本身发生了变化!
化工企业同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一样,都属于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同民爆物品一样,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点,且许多危险化学品既是化工原料,又是民爆物品的原材料。二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产品属性、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产品属性区别在于化工企业生产的是化工原料、材料及化学品等非爆炸物品,产品只具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或腐蚀性中的一种或几种;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是特种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和烟花爆竹,产品都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生产工艺的区别在于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实行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与化工企业相比工艺设备更为先进、严格。安全管理的区别在于对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实行从设计、建造到生产经营的一体化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即可;对民爆物品实行严格的产品性能检测和标识管理,实行严格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管理,而对危险化学品没有实行上述管理。
所以,化工企业既不是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也不是民爆销售企业。化工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只有在经过专门的民爆物品产品性能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许可的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使用,且只能由取得民爆物品运输许可手续的单位使用专用车辆进行专门运输,未经上述检验和许可办理,化工企业既不能向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供应危险化学品,本身也不能自行加工产品性能未经确认的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