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评单位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类 (一)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1.专利代理机构分所,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 2.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万元。 (二)商标代理服务机构 1.商标代理机构分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万元人民币或实收资本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 2.商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或实收资本不低于5千元人民币。
注:上述各类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代理”字样。 二、科技类 (一)技术检测评价机构 1.法人资质:具备科评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科学技术评价证书》; 2.分支机构资质: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检测检验中心;
三、文化艺术类 (一)著作权代理服务机构 1.经授权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执业证,并从事版权法律事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行业 (一)会计审计事务所 1.由财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 2.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成立满一年且每年业绩优秀的,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低于6人;但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80%,无注册会计师的应配备足够的财会人员。 (二)工商登记代理公司 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盖章单位应为工商局所属分局;变更登记申请书、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审批表的盖章单位应为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