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限购取消了吗?
首先,“二套”的限制性政策没有改变; 其次,如果认定是“二套”,首付比例提高(40%)、贷款利率上浮(20%-30%)也是没变; 最后,如果是“普通住宅”,满5唯一且面积小于90平的房屋,交易税的缴纳也没有变化。 那为什么还要出台普通住宅的标准呢? 因为市场上存在大量“名义上一套,实际一套多”的现象。比如,之前贷款买过房,但在卖掉后,家庭名下无房无贷,这种情况在之前的政策下完全可以认定为首套操作。所以市场中很多卖家把首套房的价格定得比较高,就是基于此考虑。而取消了“普通住宅”的定义之后,这类买家很可能要失去市场了。为了维持市场的平稳运行,不得不单独拿出来说明。
那什么是“普通住宅”? 我查了一下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规定: “普通住房的条件如下:
1.房屋坐落区域为城镇,而不是乡村和集镇;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小区建筑容积率高于1.0,且低于3.0。
3.单价不高于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应期限的普通住房指导价。
4.五年内(房产证的登记时间离买卖时间间隔五年以内的)无交易记录的住房可认定为普通住房。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现在执行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近十年一直没有变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