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有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和公共物品供给而依法筹集、使用和安排资金的行为。 政府性基金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国家预算的原则》的规定,国家对财政收入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或定率的财政体制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就是根据是否属于经营性收费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性质将之划分为两类。
1.经营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又称专项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对某些事项进行收费所形成的基金。它具有经营性质,但不同于企业收益。其特点是:
①有偿性和强制缴纳;
②以出资人身份参加分配;
③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或准公共品的生产。
2.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又称一般基金)。这是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维护其社会职能履行的需要,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向其管理或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所形成的基金。它与经营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其特点有:
①带有补贴性质;
②无偿使用;
③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本身。 目前我国的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
①防洪保安资金;
②水土保持补偿费;
③耕地占用税;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车辆购置税;
⑥船舶吨税;
⑦国债利息补贴;
⑧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