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有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和公共物品供给而依法筹集、使用和安排资金的行为。 政府性基金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国家预算的原则》的规定,国家对财政收入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或定率的财政体制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就是根据是否属于经营性收费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性质将之划分为两类。
1.经营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又称专项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对某些事项进行收费所形成的基金。它具有经营性质,但不同于企业收益。其特点是:
①有偿性和强制缴纳;
②以出资人身份参加分配;
③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或准公共品的生产。
2.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又称一般基金)。这是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维护其社会职能履行的需要,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向其管理或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所形成的基金。它与经营性收费性质的政府性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其特点有:
①带有补贴性质;
②无偿使用;
③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本身。 目前我国的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
①防洪保安资金;
②水土保持补偿费;
③耕地占用税;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车辆购置税;
⑥船舶吨税;
⑦国债利息补贴;
⑧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基金等。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的特点。
1、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以外的任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征收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特定的公共社会管理目标,支持相关公共事业的发展,筹集相关的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政府性基金专门针对某种特定目的而征收,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对象是具有特定公共社会管理关系的国民,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政府性基金的征收方式,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征收和由法定机构代政府征收两种方式。
5、政府性基金的收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收入,作为政府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彩票公益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旅?客运输业广告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等。
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养路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