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拆份额?
我来说一下这个事情,最近正好在研究公募REITs。 首先来明确一件事,对于基金行业而言,拆分和合并属于常规操作(虽然并不经常发生),但严格来讲并不是监管规定允许的事情。所以从这一层面讲,两只基金通过协议安排进行份额合并,其实并没有违反任何监管规定。至于其中的会计处理,由于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以对于基金的资产净值也没有影响。(注意这里说的基金是公募基金,而不是专营资管产品,因此不能把信托公司的“固有资金”与客户的“委托资金”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保险机构的“责任准备金”与个人持有的保单分红混为一谈)
其次来分析这个事情对持有人会产生什么影响。从表面上看,由于基金份额的总数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单从投资回报率的角度看,似乎对投资者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如果结合目前的政策背景来看,可能就有意思了。 目前国内的政策环境正在大力鼓励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的发展,而同时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就在于项目原始权益人的现金流分配能力以及对未来预期收益率的信心。
如果基金通过份额拆分的方式让出部分收益给股东,一方面可以增强项目发起人对未来预期的信心(毕竟多出来的现金不是来源于摊薄市值,而是来源于原本就在账面反映,只是以前被基金公司持有的收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满足基金合同关于现金分派比例要求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这相当于为当前处于试水阶段的公募REITs拓宽了盈利来源渠道,除了基础资产的运营收入之外,还可以从基金公司长期积累的资金中获得一些回报。从这个角度讲,或许我们可以赋予这个举动一个意义——“将基金过去累积的收益向股东进行返还”。 这看起来确实比直接下调基金收益更符合逻辑。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并不会那么容易实现。因为我们看到目前在监管框架下,基金公司只能按照15%的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假设当年基金公司仅产生100万元的管理费收入,那么其实真正能够分配到股东手中的收益其实就只有85万元。而这还没有包含可能存在的审计、律师费用以及投资者教育费用等。当然这些费用是否真实存在暂且不论,即便真的已经产生了上述费用,假设金额同为100万元的话,那对基金公司而言就没有什么可分的了——因为全部都要计入托管费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