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贷公司太多?
根据央行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下称 “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金来自于股东的注入 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不能进行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所以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只能是股东和放款客户。 但实际上,由于小贷公司放贷的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和个人,所以这些企业和个人在融资时候往往选择先向小贷公司借款,再由小贷公司将钱打给供应商或者卖房给个人,这样小贷公司在中间起到了过桥借贷的作用,小贷公司也就有了合理的资金通道。
其次,在小贷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各地出现了很多所谓的 “以贷还贷” 的情形。“以贷还贷” 就是当企业第一次向小贷公司借款的时候,小贷公司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核之后认为其还款能力较强,于是借给了企业一定的资金;而当企业第二次向小贷公司借款时,小贷公司发现企业上次借款还没有还清就又有借款的需求,且提供的抵押物等价值增加,于是又借给了该企业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周转。如此反复,看似企业的整体负债额并没有增加,但是每笔借款的利率却越来越高。等到最后一笔借款到期,小贷公司如果无法追回款项的话,就会形成不良资产。
另外,有一些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没有经过金融监管机构审批,属于非法成立的小贷公司,这一类的风险就比较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