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王老吉加多宝广告?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投放行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虽然《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出的诊断结果或者其他证明为依据,但是企业出于宣传目的向消费者传递一些保健常识是没有问题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这些内容也不是以推荐某种特定的药物或产品为目的。即使广告中涉及的内容与相关医学建议不完全一致,也不应该认定为违法行为。
其次,从公平原则来看,加多宝和王老吉同为凉茶行业的领先品牌,一争高下本是市场竞争中的常态,此时如果因为一句广告语而使彼此利益受损,有失公允。从现实情况来看,“怕上火”作为众所周知的日常现象,已成为诸多产品广告诉求的切入点之一,若苛责其不得提及,反而不符合实际情况。最后,就本案而言,两商标权利人之间确实存在竞争关系,但鉴于双方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况且目前案件尚未审结,加多宝和王老吉又分别申请了对对方商标的无效宣告,在现有证据情况下认定侵权事实并适用停止侵权判决责任人赔偿损失,显然过于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