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改是什么模式?
1998年,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全国范围内的福利分房制度开始逐步解体,商品房市场蓬勃发展起来。在这之后,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各大城市都开始探索自己的住房改革方式。 而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则推出了被称为“国营企业住房社会化”的房改方案。
在当时的深圳,国有企业众多,职工居住国企宿舍的比例高达70%以上,而国企的住房主要采取集资建房的方式,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职工以公积金和租金的形式支付费用。
按照当时的设想,这既可以让广大企业职工享受改革的红利,同时也可以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当然,这个方案也是充满矛盾和争议的,因为它使得拥有产权的企业失去了对房产的一切权,同时也让作为消费者个人的员工成了产权主体的一部分,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问题。 不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方案还是得到了实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房价上涨,原有的房改方案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尤其是产权归属方面的争议更大了。2006年,深圳开始了新一轮的房改,确定了“购租并举、以售为主;分层处置、先售再租;分类经营、多元投资”的思路,并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给无房职工和新就业职工的方式,减轻低收入者的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