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抵押汽车贷款吗?
谢邀 这个问题有歧义,我理解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否可撤销抵押,即解除抵押;另一种是否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其实两者是一回事,都是为了解除抵押权人对车辆设置的抵押权,使车辆所有人能够对外出售、购买。 目前,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抵押,所谓的“抵押”都是无效的,所以不存在抵押失效的问题(当然,如果当事人约定有效除外),所以问题就变成是否存在有效的抵押登记,以及如何消除该抵押登记。 因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制度,而不是登记制度,所以登记只是具有公示作用,并非设立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即使未经登记,也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要解决因抵押权产生的纠纷,关键是确认抵押合同的效力。
不过,虽然抵押合同有效,但并不意味着就必须产生设立的抵押权。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设定抵押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抵押合同;(二)主债权合同;(三)抵押物权属证明;(四)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文件。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设立抵押并产生抵押的法律效果。否则,就构成无权处分,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当从有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入手分析债务人能否和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以确定其是否有权处置财产。 首先,应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一是看借款人(债务履行义务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自然人则应审查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看出借人(抵押权人)是否是具备发放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其次,审查借款人和出借人签署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
(1)、确保抵押房地产是抵押人合法拥有的资产,且无争议,无权属瑕疵;抵押人可以是抵押房地产的所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也可以是抵押房地产的承典人;
(2)、确定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利率、期限和其他条款;
(3)、明确抵押担保的范围;
(4)、依法需办理的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双方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