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贷款算骗贷吗?
问:我朋友是某金融贷款公司的业务经理,最近他公司来了个新老板,提出要搞“借壳贷款”项目。朋友感到这个新老板挺有想法的,然而他的想法是借壳交易的同时,套取银行巨额金额,这些金额达到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不等。在我看来这就是典型的骗贷行为,可老板怎么说这不算骗贷,而是资源整合呢?
记者:现在社会很多人想贷款却不是那么容易,正是这种矛盾现状催生出了贷款中介。原本贷款中介是合法的,但有的机构由于利欲熏心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得贷款。例如,现在有一家小企业想要申请贷款,贷款中介便找到企业老板,说服老板先用别人的名义贷款,然后再转手贷给企业。这种套路贷款业务虽然换了个壳,但其实质与骗贷没有区别。
除了借名贷款外,还有假挂靠或者假购买等诈骗手段,让受挂靠、购买单位提供担保。在表面上建立假买卖合同关系或假借贷关系,让第三方提供保证。例如,A公司需要贷款,便找关系弄到了B公司的借条,并给B公司一定的数额作为好处费。等到银行审核之后,将贷款打到了B公司的账户,B公司名义上获得了巨额资金,但实际上这笔资金在到账后很快就被A公司转移到它实际控制和使用的一般账户或账户。而在B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A公司却以B公司的名义将贷款资金挪作它用。B公司在发现贷款被挪用后,及时到银行要求追回贷款,但此时贷款早已划转到A公司。A公司在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时,便让C公司充当担保单位,为A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在向C公司追偿贷款时,C公司无奈只能代为还款。而后,C公司向A公司追偿,而A公司在还款问题上却矢口否认。
还有假装货主或谎称是货物的实际占有、使用人,以货物担保贷款。银行在考察还款能力时,被贷款人伪造或虚报商品交易等经营情况,致使银行相信贷款人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而发放贷款。银行取得贷款后,被贷款人用欺骗手段又从银行获取了较高数额的贷款。
“借壳贷款”属于变相对银行骗贷,虽然在形式上是将壳公司引入贷款流程,但实际上并不是壳公司的真实经营需求贷款,属于假借他人名义贷款。如壳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贷款风险就转嫁给实质用款的企业,很可能带来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