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款的钱能取钱吗?
市民孙先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每月还贷款约有3500元。近期,由于急用点钱,他打算取出一些还贷款的钱。可前来银行办理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取。“不是说钱可以自由支配吗?为什么不能取?”孙先生纳闷。
其实,市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时有几种情况是不能办的。例如,如果贷款没有结清,是不可以提取的。与房屋相关的提取也包括以下这些:如果买了房,还未办理抵押手续,或已经办理了抵押手续,但房贷还没有发放的,或者已经发放但贷款未还清的,以上这几种情况都只能等结清贷款后,才能办理提取。
除了已经办理抵押的购房提取,还有一种是租房提取,如果租赁契约未终止,租赁关系依然存在,也不得办理提取。另外,如果想用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不可以提取的。
公积金不可以用来还房贷是因为公积金的专属用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但仅限于未使用商业贷款的,即既无公积金贷款,又无组合贷款。
如果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住房,就不能用公积金逐月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了,但可以用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这种方法简单而言,就是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做法。
具体方法为:在结清商业贷款时,提前在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冲还商贷的业务,在指定银行办理指定账户关联,保证冲还贷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冲还商贷。办理委托冲还贷业务后,由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每月从您指定的借记账户中取出相应金额(须保留适当的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商业贷款结清后,关联的借记账户自然解除关联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