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需要什么证明?
需要以下九种证明: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未成年子女抚养或监护公证书;
4、购房合同;
5、首付款证明;
6、资信证明,包括银行流水、储蓄存单、理财产品凭证等能够证明个人经济状况的材料;
7、工作单位开具的职务及收入证明;
8、贷款用途证明;
9、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抵押贷款,还应提供抵押的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信用贷款,则无需提供抵押物,但需要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担保贷款则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及经济状况证明。
以上九种材料,有些时候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同时提供,有些时候则未要求全部提供,这就主要取决于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及申请人的个人条件等。
首付款是房屋销售者卖得第一笔款项,也是购房人支付的第一笔房款。如果通过住房贷款买房,则首付款视为贷款额。首付款的比例规定各大城市不同,一般大城市的首付款比例是30%,二线城市是20%,三线城市是10%-20%。
如果您有贷款需求,建议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在合规情况下合理的转嫁风险,选一款银行利率划算的产品,不要为了图方便,贷款期限越长越好,这样可以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是不错的,但是无形中增加了贷款利息支出。
房贷还不上怎么办?
1、如果房贷是抵押贷款,如住宅贷款、二手房贷款、汽车贷款等,还可以和银行协商展期(延长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变更(调整每月还款额)。
2、若资金一时无法腾挪出来还贷,想延长几个月才能还上,可以与银行商量办理“延长还款期限及调整还款金额”,可以适度延长还款期限,然后根据新的还款期限,重新计算还款金额,重新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并签回。
3、若房贷是该按揭不动产还有一定的升值潜力,且还款期限不长于5年,建议还是通过正常手续贷款出来,再归还所欠银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