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房可以加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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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贷款买的房子加贷款,也就是常说的“转按揭”。

加按揭贷款指个人购房者在商品贷款购房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数额,低于预售房屋的实际价款,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借款先付,再向商业银行缴纳比预先付款多倍的款项,再将购房合同正本押在商业银行作为偿还借款履行担保。

“加按揭”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是所购房屋的房主;另外,房屋购(建、修)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购(建、修)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签订购房协议及合同三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及协议,或修/建房屋合同书);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良好的信用,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具有效的购房合同,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原房屋按揭已到期,并且没有偿还逾期贷款;能提供所购买的住房作抵押,或在银行及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担保;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全部满足。

“加按揭”所需提供资料:借款申请书(在申请借款时应将申请意见填写清楚,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购房票据、购房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正本及复印件;住宅分配出售单、住宅购买合同(住宅出售合同)或存缴公积金的证明;缴纳首付(购房首期付款发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银行或中介机构等发放贷款的印鉴卡;申请人收入证明(月供)及工资清单;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已缴纳完首期款证明,如首期款存折;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加按揭贷款的基本程序:有贷款意愿的借款人向商业银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购房合同、购房首期合同及复印件、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银行初审→评估及审批(银行对通过初审和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署合同(借款人、开发商和银行面签、签署相关合同)→办理保险(借款人、保险公司和银行办理保险)→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等)→发放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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