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款属于银行贷款吗?
保理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贸易结算、贸易融资和坏账担保的有机结合,因此,融资额度的提供并不是保理运作的唯一内容,更非全部内容。客户在叙做保理业务中获得的保理款是其贸易应收账款的转让对价,保理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受让取得有关的贸易应收账款,而非仅仅取得一项未来到期债务的求偿权,保理业务中的贸易应收账款的转让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转移的交易,而非具有典型担保目的的应收账款让与担保。
同时,保理合同并不当然要求以支付利息作为合同履行的内容,虽然实务中,一些融资额度较大的保理业务实际上将收取相应的融资费用,但有关费用的收取同样是以客户受让有关的贸易应收账款为基础,而非仅仅提供一个贷款额度或信用额度基础,更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中将支付利息作为合同履行的一项必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