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资产合计怎么算?
部门非流动资产包含:
1、 长期投资
反映高等学校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取得的中长期投资情况,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各明细项目反映各种投资本年发生数和历年累计数扣除已收回数后的实际数。“对外投资”明细栏下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各种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高等学校章程所规定的投资程序办理。
2、固定资产(含文物文化)
反映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原价。各明细项目应当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卡片)”的原价合计数填列。“房屋与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应当按照《国有高等学校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标准》所规定的类别详细填列。
3、在建工程
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未安装设备的价值等。该指标根据“在建工程”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无形资产
反映高等学校持有的各种无形资产的原价,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分项反映。该指标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