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农有多少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