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售几年?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分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
有合同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使用年限进行平均摊销;
没有合同规定使用年限的也没有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应该根据预计使用年限进行平均摊销,预计使用年限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确定。
所以,对于无形资产具体的摊销年限要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的年限来确定,其他按不少于10年确定。
企业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按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累计摊销”科目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反映除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数额,该科目余额在贷方,其借方发生额反映当期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贷方发生额反映由于转让等原因而减少无形资产时冲减的累计摊销额,“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调整科目“累计摊销”的余额,就是无形资产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