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免税怎么申请?
1、不需办理减免税备案和审批手续。企业在每一申报年度首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时,在进行减免税申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减免税的有关情况并报送以下资料,即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直接进行减免税申报享受减免税:
(一)自主、合作、委托开发或购买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的所有权属证明(如果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为购买的,还要出具购买技术成果的合同、技术成果的转化证明);
(二)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企业享受减免税期间,在纳税申报时应附送:
(一)实际发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的工资情况明细表;
(二)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明细表;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企业在减免税期间改变减免税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报告之日起30日内核查完毕,经核查已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停止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在减免税期间未改变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可在每一申报年度结束后的45日内,按照上述第一点的要求,附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