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资产是指财政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财政资产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由财权或者预算管理权而产生;二是能以货币计量;三是能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未来经济收益。
财政资产按其性质和管理要求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暂付及应收款项、国库存款等;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应收股利等。为了反映和监督财政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应当设置财政资产类总账科目及相应的明细科目。财政资产类总账科目主要有“国库存款”、“专用基金存款”、“预算周转金”、“其他财政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暂付及应收款项”、“借入款项”、“应收股利”和“股权投资”等,以下简称为财政资产类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须进行收益或亏损的调整。因此,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不需设置“损余物资”、“坏账准备”、“应收利息”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