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能赠送吗?
1、不能,但可以通过一些合法手段间接达到赠送的目的 (1)通过基金:目前证监会监管相对宽松的地方是个人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将钱捐赠给慈善组织——前提是“将资金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投资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具体参见《慈善法》第三十条和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慈善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2)通过信托计划:这是最接近“将资产无偿赠送他人,且受赠人不受税法约束”的方法了,毕竟如果财产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运营,最终收益归受托人的时候,该笔财产在法律上就是委托人的。不过信托公司的设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银保监的审批,而且信托计划属于非保本的非理财产品,在客户选择的时候也需要慎重考虑风险;
参考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3)其他方法: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理论上还可以通过赠与合同、遗嘱以及保险等方式实现资产的转移,但是这些方法都有缺陷: ①如果是赠与合同,则受让人面临将来可能无法取得所有权的风险,因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公证或者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赠与合同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②如果是遗嘱,则面临着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③如果是人寿保险,则存在身故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后是否需要纳税的问题。因此,虽然人寿保险是符合税法规定的资产赠与方式,但是由于其操作程序较为繁琐,并且有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实际上并没有比直接转让股票更合适。 总之,对于自然人而言,在不涉及离婚分割的情况下,能够自由转让的资产主要是现金类资产即人民币、外币等货币,以及对应的金融资产即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由于股权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适合作为赠与的对象。因此,除前述合法途径以外,如果要赠送自己的股票,就只能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比如自己先低价出售然后再无偿赠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