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结汇限制吗?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要求对于单笔金额在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收入或支出项目,从事国际收支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相应表格,进行书面报告。 同时《办法》指出,对同一交易涉及的多笔交易事项,应填列在同一张申报表中。对无法在同一申请表中列明的部分交易事项,应分别用其他申报表补充说明。
也就是说如果外贸企业的出口收入没有按照外管的要求进行申报,超过10万美金的出口收入未做申报,将可能被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办法》也明确提出了对于一些特殊情形下可以不做申报的情形。
(一)境内个人对外支付,符合《个人跨境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二)境内个人通过境外商业银行贷款,并转贷给国内借款人的业务,符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个人通过境外商业银行贷款行为的通知》要求的;
(三)除另有规定外,境内机构或个人办理经常项下资金收付,每笔金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提交单证进行审核。 那么什么算是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呢?
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非法买卖外汇
2、逃税避税和虚假申报
3、变相卖出外汇的行为
4、洗钱
5、地下钱庄
6、其他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 作为外贸行业,除了要注意不能犯上述错误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实际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有些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或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少报、漏报的情况,这种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违规并不是故意而为之,因此不必过于担心。及时更正即可。但如果是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则应该尽快补缴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否则会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