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不用交税吗?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计划主要采用完全补充型的办法,即公司和个人都不缴纳税款,全部缴费由企业和员工个人负担。这种做法在欧美发达国家也是十分普遍的。 企业年金计划是一种强制储蓄的计划,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自主决定、自我管理、自担风险的一种长期理财规划。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于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年金是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企业员工提供的一项商业保险福利。其资金来源为企业的资金收入和企业职工的劳动收入。所以,企业年金应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考虑到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还无法开征此项税收。就造成了现在企业年金的费用扣除没有依据,税务部门也无法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过《关于企业年金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3〕759号),通知指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中,为职工提供的补充性养老金。对企业在2014年前向个人发放的年金,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2014年后向个人发放的年金,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年 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该文件已于2018年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