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企业免增值税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矿产品的税务处理如下:(一)采矿权的取得1.采矿权契税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包括:矿业权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其中,矿业权出让收入作为税收收入全额缴入国库,不计入成本;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作为相关费用于纳税过程中缴纳。2.采矿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矿业的应税行为停止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实行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经营矿产品(煤炭除外),增值税税率是1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是3%。
(二)采掘费的税务处理 采掘费是指开采矿产消耗的各种材料、物资、动力的费用。凡属采掘范围内的直接支出列入“采掘费”,间接支出的列入“辅助耗费”。具体包括: (1)井下开凿及修理工程费,如巷道开挖、装渣、送渣、喷浆、支护、清理等; (2)露天开采爆破工程费,如炸药、雷管、导爆索、雷管延期引线等的购买和分发,露天炮烟、粉尘防治等费用; (3)地面生产系统的工程建设投资,如水井、变电站、公路、铁路、排矸设施等建筑物的建设资金; (4)安全生产防护、环保设施的投资,如防尘、防水、防瓦斯、防毒气等设备的购置经费;
(三)选冶费的税务处理 选冶费是指利用现有矿山现有的设备、工艺对矿石进行选矿、冶炼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选冶过程一般可分为选矿和冶炼两个环节。 对于选冶环节产生的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申报缴纳相应的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