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可以估值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就是,无论是盈是亏,企业的价值总是存在的(除非该企业已经破产清算);只是发生亏损的企业,其价值存在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假设某家企业资产为100万元而负债为7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就为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此时,如果进行借贷,借贷的本金+利息应该等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说,这家企业借款56.25万元,借来的钱用来经营,赚取更多的钱(利润)。
当然,在现实中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运作——很多企业经营过程中会出现损失,这种损失体现在损益表中即为当期发生的损失,即所说的“亏损”。但这些损失并不会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只不过是资产的流动情况发生了变化,从“现金—→产品/服务”变成了“现金—→其他资产—→产品/服务—→现金”罢了。这些发生了亏损的企业仍然是有价值的。
其次,亏损企业的价值评估与盈利企业有所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作为评估基础的收益法上。在收益法中,用于计算收益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都是根据历史信息直接计算的,如果是亏损企业,则计算出的收益期为负值,这就是说要连续计算一定期间的亏本生意才能反映出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状况。显然,这样计算出来的收益期要长于盈利企业,这是因为亏损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填补以往的亏损,而不是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可以说,亏损企业收益法的收益期实际上反映了企业过去的亏损额度及填补亏损的计划实施前景,它是以企业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盈利能力和资金利用率为基础的,同时也考虑了企业对未来经营的控制能力、对风险的态度以及财务杠杆的影响等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正在创业或刚刚开始投入生产的企业而言,由于他们没有历史数据可供分析,收益法在这里就不起作用了。对于这些企业,常常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来进行评估。当然,采用这两种方法时所要考虑的因素也要比照成熟企业的情况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