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资要缴纳个税吗?
首先,应该先明确一点,公司法修订后,不再用“注册资本”这个表述了,取而代之的是“出资”或者“认缴资本”。 其次,需要了解一个税法上的基本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征税,法无明文禁止不处罚”,也就是所谓的“无税则不征,无禁则不为”。 是否征收这笔税款,关键还是在于有没有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
在现实中,企业增资通常是因为股东投入的资金超出注册资本的限额而形成的,对于这部分资金的处理,会计上一般处理为(简化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因为资本公积金一般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的,没有具体限定用途,因此在实践中一般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项目的扣除范围;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所以,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增资款时,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就应该作为投资者个人的财产收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3%-45%的个人所得税(股息免税,分红部分才征所得税)。
当然,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企业收到非上市公司股东增加的注册资本金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但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包括:印花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另外,如果是上市公司,而且股票交易是在实行股份转让印花税政策的地区,则不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否则的话,应当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为买卖双方各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