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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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说,“北京时辰”并不是一个“朝代”。 它其实是,“老皇历"中的“今日宜忌”“黄历”中的“今日吉凶宜忌”或“通胜”中的“今日时辰吉凶”一类的名词。 “时”是指的子时、丑时……等24个时辰;“节”是指的春节、立春节等节气。

古代中国人的“计时”主要根据的是“二十四节气”。 比如“雨水时节”“惊蛰日期”等等,这个“节气”其实是一个时间点,它在公历中每年的固定时间是2月19日~3月5日。 而“北京时辰”则完全是中国人自己搞出来的东西——把两个“节气”之间平均分成十二份,每份叫作一个“节气间隔”,也就是常说的“十二时辰”。

从“立春”到“雨水”,中间有“立春时节”“雨水时节”……每一个“节气”都有固定的“干支纪年法”(甲子乙丑甲戌)和公历时间(每年2月份),这样以来就可以知道每个“节气”的具体时间了。而每个“节气相隔”的时间是10.73天,也就是说,过了“立春”就一定是“雨水”了。虽然有个别年份“立春”和“雨水”是在同一天。 但无论怎样,这一天就是“立春”或“雨水”。然后接下来就是“惊蛰”或者“春分”—一昼夜交替一次。所以,这“立春—雨水—惊蛰”三节气之间的时间是13.66天。 再接着下一个“节气”,以此类推。

“北京时辰”实际上是一个“中国人自行设定的计时系统”,它与“农历”“公历”都没有任何关系,但它确实符合地球自转公转的特点,因此被大多数人接受并沿用至今。 不过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一一地球自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天已经比上一个世纪缩短了近20秒),如果继续套用“北京时辰”的话,一年将只有354天,比现在的公历少了一天。

为此,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计时系统”——“世界时刻”(简称“世时”)。 只不过目前这种改进的“世时”还没有普及开来而已。

侯晋峰侯晋峰优质答主

北京时间是从东经124度的地球子午线为标准进行测定的,与经度为120度的格林尼治子午线仅差四分钟。1929年4月2日中华民国发布政府令在全国确定和推广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使用,并定为标准时间。北京时间并不完全是我国时间。“北京时间”这个中文名称容易给非专业人士造成误解。北京位于E116度23分,也就是说北京当地的地方平均太阳时比北京时间要晚约14分44秒。

如果定义为东八区区时,那范围就大了,东经127.5°到东经112.5°这一片区域都属于东八区区时,中国的领土并不完全在东八区。另外按照时区标准,北京也不是东八区的行政中心,这个位置在日本福冈县附近。中国大陆使用的是“北京时间”。北京市位于东经116°左右,依国际时区划分,北京应在“东八区”。

事实上在建国之前,我国的各个区域并不是统一在一个时区,以当时的北平(今北京)所在的“山海关-time”所在的东经120度为标准,上海所在经度为东经122度,时间要比北平快9.6分钟,天津所在经度为东经117度,时间比北平慢4.8分钟。1949年新政权建立后,为了统一标准,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经过各方商讨决定确立“北京时间”。当时也有部分学者提议北京应以经度116度为准,确立属于当地的时区标准,但最终由于现实条件限制以及“北京时间”在抗战时期已经为各地普遍接受等原因,1949年9月通过确定“北京时间”为“中央人民政府”标准时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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