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基金a与b的区别?

禹良艳禹良艳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发行主体不同 债券型基金的A类份额由基金公司发行,B类份额通常由券商发行,通过资管计划模式运作。因为证券公司是可以直接融资的,所以券商发行的B类份额在投资范围上会比同类型的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相对宽松一些;同样是因为可以间接融资,所以券商发行的B类份额收取的管理费也会比相同类型的基金公司要稍高一些。 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通过契约型基金方式发行的ABS类产品,其实这种产品与通过公募基金形式发行的产品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募集的方式和流程有所不同而已--通过公募基金发行需要经过注册审批等程序,而通过契约型基金发售则不需要那么冗长的程序。虽然采用契约型基金的形式可以在投资端进行灵活安排,但是这类产品一般通过信托计划作为中间环节,其结构会比直接公募基金发售更加复杂一些。

2、收费模式不同 一般来说,基金采取的是“前端费率”模式,即购买基金时需要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认购费、申购费以及赎回费等);而“后端费率”模式则是按照持有时间长短来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会体现在基金净值中。不过,现在也有很多基金公司在推行“前端+后端费率”的模式。 对于券商发行的B类份额来说,由于是资产管理业务,因此一般会按照2%左右的手续费收取(不包括交易费用等)。

3、投资策略不同 因为基金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主要的投资标的为利率债、信用债和可转债,而券商发行的同类产品通常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较多,对利率债的投资比例相对较低。所以在实操过程中,因为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基金公司对单只企业债的持有上限一般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投资占比不超过全部债券投资的10%,单个信用类债券投资的比例上限设定为该信用债市场的投资总金额的6%,对整体组合的单个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的要求会稍微高一些;而对于券商发行的类似产品,由于可以直接融资的缘故,对于上述风险的把控可能会比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相应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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