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合法么?
在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中,很多散户由于资金量小,达不到证券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开户门槛,便寻求借用的方法。那么,股东名义上的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与代理人(名义股东)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是否有效呢? 实际上,为了规避股东资格限制而进行的委托持股是一种行不通的方式。因为: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增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告并办理登记手续。这是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严格程序要求。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情形;同时,《证券法》也规定,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具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即使存在所谓的“名义股东”替他人持股的情况,也不能否认他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地位。 第三,我国目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投资者不要采用委托持股的方式来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权,这样很可能钱没赚到还落得个违法被处罚的下场。 如果确实需要介入某些上市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首先,个人直接向上市公司投资,通过签订委托书,委托亲友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其次,以信托产品等方式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当然,最安全的方式还是选择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