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方股份制协议?

晏井波晏井波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的建议是:不实行这个协议……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从这个协议的标题《某某超市股东合作协议书》就看出这个协议是为了解决超市股东合作问题的。其次,从协议的内容来看,也基本上反映了这个问题。 最后,从现实情况来看,也确实如此。很多小超市由于资金、能力等问题,很难单独完成超市的所有建设工作,就需要他人(即股东)的加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这种情况下,签订这样的合作协议书,非常必要。

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可能已经不是这样了。随着互联网电商的迅猛发展和线下商圈的不断成型,线下中小型超市的生存空间正在被挤压。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90%以上的超市经营利润在10%以下,平均净利润只有2.58%;70%左右的超市处于亏损状态,仅30%左右盈利。 面对电商和商业圈的双重压力,线下超市要想生存下去,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做大做强的同时抢占市场资源,要么另辟蹊径寻求新的突破。而采用股份合作的方式,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这种合作协议只能限制住合伙人的人,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超市盈利能力和竞争力薄弱的问题。

当然,对于那些实力雄厚、品牌响、渠道多的大型连锁超市来说,也许可以借鉴中小超市的做法,搞一搞内部的合作或者资源共享之类的计划,或许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对那些刚刚起步的中小型超市来说,与其费心费力地制订一堆没有实际意义的合作协议,不如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怎么提高自己超市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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