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要提供消费凭证吗?
为防止借款人挪用贷款,控制贷款用途和风险,各家银行(包括银行网点及网上银行)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有专项用途的无担保/额度贷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无担保小额短期消费贷款,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要借款人提供购买珠宝、字画、奢侈品等难以验证的用途消费凭证。如无法提供此类商品购货发票等有效用途证明,借款人可选择申请用途相对更易证明的专项消费贷款,如装修、教育、大额耐用消费品等用途的贷款,提供相关用途凭证会更加容易。
提供资料要求:
1、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5、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6、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办理程序:
1、客户向工行提出住房贷款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工行对客户提交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客户进行调查和评估。
3、工行和贷款人及各方当事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4、办理合同约定的房产抵押登记、质押权利凭证或保证担保等有关手续。
5、工行发放贷款。
6、借款人在工行营业网点就近办理归还贷款本息手续,也可委托工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指定还款日从本人活期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款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部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扣款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