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多项收费取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建金﹝2016﹞4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缴存职工自住住房方面的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负担,现就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规定。
二、 取消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支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前提下申请办理,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不含住房维修资金)。
三、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费。
四、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再受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度限制,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