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没有大病医保?
有,现在的大病保险已经升级了2次了吧,之前是住院报销,不是很多的那种,然后去年好像是把门诊的肿瘤等也纳入了,今年又有了家庭共济账户(这个我知道得比较少) 以前是大病保险,是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照保险制度设计,基金年度亏损应控制在保险基金的3%以内;当年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上年度保险基金的10%,超过部分结转下年填补亏损。
现在的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属于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关于上海市开展商业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2015〕48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购买商业大病医疗保险,每年每人缴费一次,保费标准由保险公司根据费用成本和风险状况确定。 目前,对于商业性大额医疗补助的范围、保险金额和缴费方式等,各保险公司制定的具体条款不尽相同,市民投保前需注意阅读合同。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商业住院医疗险分为三种:费用型、定额型和赔付限额型。 费用型住院医疗险,以医疗费用支出为依据,按规定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支出,对被保险人患病就诊的次数没有限制。 定额型住院医疗险,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度多少与患病次数、病情轻重等有关。 赔付限额型住院医疗险,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或累计赔偿限额内,实行总额赔偿责任,一般分有社保保障和无社保保障两个计划,前者保额高于后者。 对一般住院和特殊手术住院都有保障,其中一般住院包括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以及门诊合理住院等原因导致的住院治疗;特殊手术包括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症所致的住院治疗。
此外还有针对特定疾病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一般涵盖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等7种重大疾病的住院医疗保障,以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6种特需药品费及诊疗费。这些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除了包含住院医疗费外,还承担门诊急诊(含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 作为医疗保险,无论费用型的还是定额型的,保险金的给付均遵循“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只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给予理赔。对于已办理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险报销的款项,保险公司不予重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