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用职工贷款吗?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公司是不能直接利用职工的贷款的,因为员工个人借款给公司属于法人以外的自然人之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只有金融机构和具备发放金融牌照的公司才能从事放贷业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具备该经营范围,所以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来看,都是违法的; 其次,如果公司要使用员工的信用卡,那么最多也只能是在员工授权的范围之内进行刷卡消费,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偿还,而如果涉及到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银行要求员工还款付息并且追究违约责任的话,那么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然,有些公司会采取变通的方式,比如先让职工将卡中的钱取现,然后公司再给职工补账,这种方式其实与直接挪用没有区别了,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既然公司与职工之间存在这样的矛盾,那么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就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条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对于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员工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如协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