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贴现有损失吗?
这个问题值得玩味,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银行利息和贷款成本并不是一个概念。 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利润的来源主要是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以,通常把利息称为银行的经营利润;而贷款成本则是为了发放贷款而付出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成本、资金成本、监管成本等等,这些费用如果单独拿出来说,都远远高于6%的年利率,但是它们最终都会计入生产成本(或运营成本),成为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并进而转化为客户的购买价格——你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或者承担更多的手续费,来补偿银行的这些成本。
当然,这些成本和费用与高利率导致的借款成本增加相比,比例显然要小很多,对贷款价格的影响也要更小一些,但它们仍然是客观存在且必须支付的。 所以,对于借款人而言,银行融资的第一原则是:能借到钱,并且尽可能少付出成本。至于是否亏损,那只是第二考虑因素。毕竟,对于中小企业主来说,只要能够从银行贷款,不管多么困难,那种喜悦是溢于言表的。那些明明知道贷款用途被银行禁止,依然前赴后继贷款的企业,其动力绝不仅限于获得银行借款本身,更多来自于他们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由此而来的满足感。
相反,对于那些资本充裕且无融资需求的企业来说,他们往往会选择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比如股本融资(增发股份)相对于债务融资(发行债券),尽管股本融资面临的监管要求更严,条件更多,流程也更复杂,但他们仍然会不惜一切代价避免使用债务融资的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因为这些企业相信,通过股本融资方式获得的资金支持,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不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现金流压力,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比之下,采用债务融资方式就必须支付贷款利息和相关费用,这些支出将直接压缩他们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