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费用包括税费吗?
新准则下,企业为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该分情况讨论。
一、属于商品流通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
二、属于商品流通企业为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公司经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属于商品流通企业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劳务成本、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及福利费等。
四、属于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除上述四项之外的费用都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成本,应当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其中部分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特点的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平均摊销。
对于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备查,确保纳税处理的准确性。
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1%。
以上三个税种的计税依据均为增值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