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税前利润如何算?
“税前”两字是纳税前的意思,“税”就是税收或税金的意思,“应纳税所得说”即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三、应纳税额 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的净利润通过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10%的分红税款后再投入生产的过程。
企业所得税其实就是对投资者回报的二次分配,而它的基础来自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衡量——既包括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也包括投资净收益(银行利息等支出)和营业外收支等项目。
其中,收入总额属于应税收入,分为应税销售收入(销售额)和应税其他收入两大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主要包括成本和费用以及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项目。
企业的“税前利润”实际上就是会计利润,也就是企业对生产经营结果的一个核算和估计,它并不等于实际缴纳的税款,因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是不同的(比如折旧计提方法和时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方法等等)。所以会有“计税基础”的概念进行补充说明并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