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加工企业税是多少?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概念。一般所说加工贸易,特指“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两种业务形式;接下来谈下这两种业务的税收政策。 进料加工业务是指从境内采购原料(原辅料)进行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分为“不消耗原材料(不耗料)的进料加工业务”和“消耗原材料(耗料)的进料加工业务”两类。 不消耗原材料的进料加工业务,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与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的政策完全一样--以进出差额征税。具体说就是,在货物进口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缴纳13%的增值税;在货物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将出口货物相应的退税款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申报退还增值税。 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货物的税收政策,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正确进行涉税处理,否则,可能因进项税额的确认、转出而产生涉税风险!
消耗原材料的进料加工业务,适用“生产性项目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来料加工”业务,还应当注意不能享受“来料加工免税”的规定并准确归集成本费用。上述两项业务的所得税均按“产业优惠”中的“技术改造”专项规定的相关税率执行。
来料加工业务是指在境内外购销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全部外销的前提下,由境外供货商提供原材料(包括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经本企业加工或装配,交付客户方指定代理商出售的产品生产经营方式。 对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海关凭商务部核准的《机电产品进口批文》或商务部门颁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和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完税凭证等凭证办理征税手续,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