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十进指什么?
2013年5月,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法司”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公法司”建设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公法司”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以司法领域为核心,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优质高效的综合法治服务的机构;同时明确,建立“公法司”是加强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首都律师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通知》,“公法司”的建设标准应为: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具有一定数量和专业资质的人员,其中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能够独立承担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和非诉法律事项,以及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程序性法律业务;每年至少办理各类案件100件以上;在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接受市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和区律师行业的指导,定期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截至2017年8月底,除朝阳区和丰台区外,其他14个区的司法局都发布了关于成立“公法司”的通知。 在已经成立的“公法司”中,西城区的规模最大,人员最多。据该单位工作人员介绍,其“公法司”设有9个专业部,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法律纠纷,各部再分为若干小组,负责具体案件的办理。
“公法司”还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高校法学专家及律所高级合伙人组成,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即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警)营、进网络和进家庭: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制度。
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动落实学校法治教育大纲,继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激励机制,强化实践教学。
3、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完善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等为重要形式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4、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与促进农业改革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加强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与促进城市改革发展、市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和谐社区、法治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
6、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加强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和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7、深入开展法律进军(警)营活动,着力加强军(警)人学法用法工作。大力宣传与国家军事和公安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军(警)人法律援助制度。
8、深入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着力加强网络普法工作。鼓励和支持开设普法资讯、普法专栏、普法微博微信、网络法治学校等普法工作阵地。建立完善主流媒体与互联网普法联动工作机制。
9、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和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10、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创作,组织法治文艺下基层演出,鼓励公众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促进法治文化产品多样化、大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