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为什么停牌?
1、2021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出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涉及公司与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金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苏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上述合作预计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
2、2021年8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3、2021年8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说明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983,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8%;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包括下列形式:(一)购买资产;(二)购买股权;(三)认购新股;(四)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五)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同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制订重组方案。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但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