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有几种?
贷款是为了进行某项筹备,需要借入一笔资金。信用社贷款,是信用合作社对成员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的贷款。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完全可以同金融机构一样获得贷款,用于自身发展。全国各种经济形态的农户,包括城市户口的农户,都可以在所在管辖的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
一、保障农民负担,实现农民愿望。
实行联户贷款,就是居民小组 (镇) 农户联保,实行互助性贷款。以农民的要求和农民组 (村) 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保证,社区 (乡镇) 内具有生产经营能力或国家鼓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均可在信用社申请联户贷款。这种贷款形式是以“农户联保,社区 (乡镇) 经济合作组织担保”,采取主动担保和被动担保相结合,保证贷款能及时收回。
根据保证的对象不同,保证贷款可分为保证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两种。保证信用贷款是由信用合作社对实行户贷款,不需要任何他人作经济担保。保证担保贷款是由信用贷款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是由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户自愿联合起来,为贷款者提供保证,以摆脱无钱贷款的困境。
二、按商品经济原则,建立新的信贷关系。
在改革前,农村信贷资金是按国家预算内供给的办法,由财政部门解决。我国农村实际存在的信贷关系,是按行政管理原则建立的,不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与无效率。农村联保贷款的开展,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在改革中,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农户生产贷款需要,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有偿服务的原则,吸收农户参加信用社。参加社员有权享有贷款权、收益权和其他权利。社员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和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现金义务。
三、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灵活运行。
由于受国家经济政策影响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农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要适应农户生产经营的各种需要,建立灵活多样的担保和利率制度,使信用户贷款符合自愿、互利、信用、有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