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固定资产入什么?
计算机软件分为两类:
一类是系统软件。主要指附属于计算机的软件,以硬件的逻辑功能作为软件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是计算机硬件不可缺少的部分,并且一般不单独出售,例如计算机硬盘管理程序、计算机病毒防治软件等。这种软件与硬件的区别不大,可以比照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不可辨认的有形资产(如土地)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计算,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另一类是应用软件。主要指依赖于系统软件或者需要安装在系统软件上才能使用的软件,如WPS、WORD、CAD等。它不直接作用于计算机硬件,而是为满足最终用户实际使用计算机的目的的应用工具,其经济价值能够脱离计算机系统单独计算,可以以单独出售的形式获取收益。这种计算机软件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因此,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算机软件,应按现行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可设二级明细科目“软件”,并可按每一软件增设三级明细科目,进行固定资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