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固定资产降低原因?
1、毁坏报废减少,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如台风、地震、火灾、冰冻、腐蚀、水害等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或设备损坏报废。
2、盘亏(自然灾害及非正常损失部分除外)减少,即是属于财产的管理、使用中的损失,如被盗、丢失、非常损失损坏、非常损失报废等。
3、其他,即以上两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减如主管部门调拨、有偿转让、出售、对外投资、企业兼并、合作、联营、转产、撤并等减少。
对于在盘点中发生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盘亏的审批手续必须规范。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作出减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批准就将毁坏报废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在帐面上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