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门怎么填?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包括用基建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类在建工程以及完工交付使用后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分别对应原制度“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在建工程支出和固定资产价值,应当按照本制度“在建工程”科目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有关支出在部门预算管理中作为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设置明细科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原制度“在建工程”科目下的“工程待摊支出”科目分拆为“待摊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待摊投资支出”,分别核算应当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按照规定应当核销的费用以及按照建设项目分别核算内容核算的实际支出。
因此,对于使用基建资金安排的工程内容,应当纳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