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后股票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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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被证券诉讼的案件中,原告一般是买受虚假陈述的证券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其主张的损失范围应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如果投资者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出售了涉案证券,则其不存在所谓的损失,所以不会获得支持。 其次,根据《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均是指做出虚假陈述之日,也就是2015年6月16日。即便法院最终判决利源精制赔偿相应损失,该损失也只包括在2015年6月16日之后发生的差价损失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证券市场是一个动态的市场,每天都有不同的价格,而每个投资者的买入卖出也存在时间差,所以理论上来说,任何一笔交易都有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买卖差价),因此投资者不可能没有损失。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规定有限,对于“损失”的界定也相对比较客观,只要没有超过可得的最高限额,法院一般就会予以支持,而不会出现全部支持的情况。

益妮心益妮心优质答主

1. 股民起诉证券市场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或者政府行政案件;

2.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精神,投资人的损失与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而应承担的责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赔偿了投资人损失的投资者就不能再主张其他权利。不能重复主张(当然不包括债权);

3. 但是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话,可以依据企业债券来追回债务……

4. 有一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返还的:比如被欺诈、胁迫等导致的重大误解导致签订合同并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返还……

5. 对于涉及内幕交易的情况是否返还,涉及到股东知情权的问题以及法律原则的适用,这个需要进一步咨询律师……对于非法侵占的资金不退还就构成刑事犯罪了!!一定要小心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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