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分红多少?
2018年4月30日,公司公告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80,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78,402,880元(含税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的权益分派预案一致。 本次分红后,按照最新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价和分红比例计算,投资者的账户将增加2%的股票净值,而上市公司总市值则降低了2%。
根据目前规定,境内A股市场实行的是“税后利润分配制度”,即在对企业应税收入征税之后,对企业剩余的收入部分再进行分配。对投资者个人所获得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境外市场多数国家实行的是“税前利润分配制度”,即在企业的经营所得中直接扣除股东应得的收益部分,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然对于股东个人也无需再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制度”和“税前利润分配制度”的差异会导致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分红能力存在一定差距,甚至造成一些A股市场的高价股“铁公鸡”现象。